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直属和联系单位学术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53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30项。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国家
2024-10-31
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直属和联系单位学术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53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30项。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国家
2024-1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0号)(以下分别简称《规范条件》《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
2024-1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厅信管〔2023〕66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5G+工
2024-09-05
为促进对外援助人力资源项目高质量发展,拟对《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5年第1号)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请通过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日。传真:(010)85093521电子邮件:hzsxtc@mofcom.gov.cn商务部合作司2024年9月2日
2024-09-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做好2024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促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本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2024年度技术
2024-08-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
2024-08-08
根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需要,有关单位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方案。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筹建方案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公示反馈)。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0日
2024-07-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
2024-06-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制度的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将组织开展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2024-06-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重点任务落实,经部门推荐、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确定北京市延庆区等10个地区为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浙江省丽水市、江西省抚州市继续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025—2027年。现将首批试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
2024-06-05
关于2024年新型数字服务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为落实2024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部署,促进数字服务创新和提质升级,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新型数字服务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24〕272号),经企业申报、各省通信管理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形成了拟入选的2024年新型数字服务优秀案例名单。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公示时间:2
2024-05-30
关于南京市新增第三方等级认定机构信息的公示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各单位申报,区人社部门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受理,现对我市新增第三方等级认定机构基本信息和评价职业(工种)等级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7日—5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地址:玄武区北京东
2024-05-07
中小企业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支付条例》)修订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专家、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zkx2024@
2024-04-22
关于实施中小微制造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担保支持政策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精神,按照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决定实施中小微制造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担保支持政策(简称“设备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设备担”支持对象为省内中小微制造企业,包括:“1650”先
2024-04-15
关于2024年度“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打造对象名单的公示根据《江苏省打造“千个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度“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总结验收和2024年度打造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3〕111号),经相关主体自愿申报、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遴选,南京城墙博物馆等200个空间拟列为2024年度打造对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
202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