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京市创新联合体备案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量:1 收藏
1.市级创新联合体应围绕我市产业强市建设目标和区(园区)主导产业,以开展产业科研攻关为任务,由行业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牵头的创新组织。
2.市级创新联合体应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有系统可行的发展规划;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队伍;有科学合理的章程或规章制度;有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有体系化重大任务作为牵引;有符合产业链技术攻关等需要的应用场景和共享资源。
3.市级创新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要满足以下条件:牵头的龙头企业应在行业领域内具有突出业绩,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4亿元;牵头的新型研发机构应为列入市级培育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有稳定增长的销售和研发收入。
4.创新联合体各单位社会信用良好,上一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等失信行为。
2023年12月18日(周一)9:00至2023年12月25日(周一)17:00
1.申报单位按照《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信息(已有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企业申报人登录宁企通平台填报(2023年12月18日(周一)9:00至2023年12月25日(周一)17:00开放填报),填报申报项目类别相对应的信息表、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可实时查询项目申报进度。各区(园区)项目主管部门登录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njkjjh.cn)应在12月27日(周三)17:00前完成对初审通过项目的审查,并按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区(园区)。
2.各区(园区)对材料进行审核和推荐。于2023年12月29日(周五)17:00前将填写好的备案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连同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一式三份)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高健 68786251
市火炬中心苏思骐 58575227
纸质材料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郁勇 6850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