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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和公共海外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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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

  (一)申报条件

  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是指市内聚集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商企业及相关运营服务组织,具有明确的经营管理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生态体系效应的区域。根据功能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产业集聚型,是指聚集各种类型跨境电商企业,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和集群效应的园区;二是监管服务型,是指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通关监管场所,具备跨境电商进出口通关服务功能,集聚一批跨境电商企业的园区。

  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所在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或所在园区的管委会等经营管理机构,可以作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申报主体。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发展规划明确。具有明确的经营管理机构,制定阶段性发展规划,园区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明晰。

  2.基础设施齐备。具备与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相配套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其中直接用于跨境电商企业的经营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政策支持有力。属地政府制定促进跨境电商园区建设和入驻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

  4.服务功能完善。产业集聚型应具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支撑体系,提供培训、运营、咨询、产品展示等相关公共服务,兼具一定的企业和人才孵化培育功能。监管服务型园区应具备通关、物流、仓储、检验检疫等必要的监管和服务功能,通关业务达到一定规模。

  5.产业集聚明显。园区内集聚的跨境电商经营企业、平台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等不少于10家,初步形成产业链和生态圈,跨境电商企业进出口达到一定规模和水平。

  (二)申报材料

  1.南京市跨境电商产业园申请表(附件2)。

  2.属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设立园区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如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另需提供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园区发展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基本情况、就业情况、软硬件设施说明、园区能够提供的服务功能介绍、各类跨境电商企业入驻集聚情况、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等。

  4.园区阶段性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园区规模、软硬件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关证明。

  5.如园区属于监管服务型,需提供相应监管设施证明。

  6.已入驻园区的跨境电商企业情况一览表(附件3)及入驻企业的营业执照、入驻或服务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入驻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相关证明。

  7.属地政府支持园区发展的有关政策举措复印件。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9.其他证明材料。


  二、市级跨境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基地

  (一)申报条件

  市级跨境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是指有条件的区规划改造现有载体,吸引跨境电商代运营、物流仓储、营销推广、专业培训、翻译服务、网页美工等相关专业服务企业落户,完善配套服务产业链,形成集孵化、研发、运营、客服、设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载体。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管理团队须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服务对象以初创期的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为主。

  2.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累计在孵或已孵化南京跨境电商企业不少于10家。

  3.为创业者和在孵企业提供创业指导、培训,信息咨询及相关代理服务,或其他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孵化服务。

  4.基地已投入一定自有孵化资金,与金融投资机构、贷款担保公司等建立业务联系,或设立创业种子基金,共同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

  5.具备公共服务平台等共享设施,并能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二)申报材料

  1.南京市跨境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4)。

  2.基地管理机构相关资质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孵化场所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3.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机制、服务团队、运营模式、公共平台、业务开展、资金投入、孵化成效及发展规划等。

  4.孵化资金或其他资金使用证明复印件,如发票、付款(合同)协议等。

  5.在孵或已孵化企业清单,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7.其他证明材料。


  三、市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

  (一)申报条件

  市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是指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或运营的外贸新型基础设施,能为市内外贸企业提供通关、仓储物流、营销展示、退换货和售后维修等服务,对开拓市场、带动进出口,提升品牌影响力发挥积极作用。开拓“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市场的公共海外仓条件可适当放宽。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通过自建、租赁或联营方式,在境外重点市场设立的公共海外仓,仓储(含展示)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

  2.拥有必要的资金、专业管理团队和配套服务设施,海外仓累计投入(含租金、设备费用等)达到200万元。

  3.具有一定提升带动作用,为我市5家及以上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提供服务,服务南京企业的入仓额达300万元。

  4.专业化服务水平高。运营团队具有国际化管理经验、技术手段先进,运营模式高效专业;熟悉了解目的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要求;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申报材料

  1.南京市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申请表(附件5)。

  2.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海外仓运营情况,包括投资规模、运营面积、当地员工数量、企业营业额及经济效益、服务的企业数量及进出口额、仓储商品品类等;

  (2)专业化服务情况,包括服务模式和环节、信息化建设、配套综合服务等情况,帮助企业扩大进出口、提升品牌竞争力等方面的情况;

  (3)发展规划情况,包括未来3-5年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措施、对进出口带动作用预期等。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海外仓权属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境外投资证书和银行付汇水单或相关证明;仓库的购买或租赁合同及相关付款凭证等。

  5.业务开展证明材料:服务企业清单及为5家以上南京外贸企业提供服务的证明材料(能报尽报),包括与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凭证)、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开票信息及银行付款凭证、境外通关证明及服务南京企业的货值达到300万元/年(如报关单、提货单等);海外仓所在国当地的清关资质和清关证书,若为合作方式需合作方提供相关通关、报税、法务等合作协议或备案资料。

  6.经营能力证明材料:海外仓配套服务设施,如设备购买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照片)或设备租赁协议以及相关付款财务凭证等;海外仓ERP、WMS系统应用开发合同、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专业从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7.公共海外仓实地场景照片及1—3分钟视频,视频内容包括海外仓的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人员使用操作系统画面、货物情况等。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9.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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