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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

发布时间:2021-11-12 浏览量:23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1-05/2021-11-12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按上一年度绩效择优给予奖励,资金奖励额度最高50万。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宁注册的国内高校校友会企业法人实体,其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为该校校友会会员。优先支持纳入我市“百校对接”计划的重点高校。

  (二)申报单位自愿参加年度绩效评价,以服务校友创新、 创业和交流为主要内容,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三)通过系统填报、区(园区)科技部门确认、审核评审、公示公布等环节,围绕五个方面的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1. 发挥校友组织纽带作用。围绕地方主导产业与高校优势学科、校友企业及校友资源,与高校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相衔接,促成校地沟通合作机制和协同育人、创新发展新模式。

  2. 促进校友创新创业。推动和支持校友在宁创办科技型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引导在校师生及校友项目入驻我市各类科创载体和科研平台并成果转化,鼓励与各区(园区)建立校友双创相关专项基金。

  3. 宣传创新名城政策。建立校友交流合作平台,协助开展招商引智活动,组织开展高水平有影响力的双创活动。

  4. 推动校地融合发展、服务校友创新创业、促进校友经济发展的其他工作。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按照申报单位自愿参加年度绩效评价的申请文件、《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书》(详见附件)内容准备,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1. 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建设内容等行为;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提高服务意识,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 申报的纸质材料三份经区(园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yjgc001@126.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申  辰 68505233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基础研究处  来益同 68786382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