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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1-02-26 浏览量:25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2-07/2021-03-31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报。

  (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202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项目承担单位和经费支持额度,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

  (三)项目实施期为3年,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在项目实施期满后进行验收。


具体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本项目支持对象为我省设区市、县(市、区)和园区(指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

  二、申报主体

  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设区市、县(市、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被评为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

  2. 在2019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考核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评价位居前5位;

  3. 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二)申报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园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1.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

  2.2019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位居全省前10位;

  3. 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应填报项目申报书,提供有关附件材料。项目申报书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立项资格。县(市、区)和园区申报的,应报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出具推荐意见后,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设区市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份。网上申报时,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材料。完成填报和提交后,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经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寄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杨晶

  电 话:025-83279961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