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

申报已结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

发布时间:2018-02-06 浏览量:63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3-12/2021-05-06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本专项 2021 年拟部署 3 个研究方向,国拨经费概算超过 0.7 亿元,项目执行期 3 年。重点针对城市厨余垃圾消纳与处置、高端铜铝废材净化与循环再造、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固废协同利用部署相关研发任务。其中指南方向 1.1、2.1 为公开竞争项目,指南方向 3.1 为定向择优项目。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 196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 1 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注册时间在 2020 年 2 月 28 日前。

  (3)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8:00至2021年5月6日16:00。

申报流程

  1. 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2. 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2021年5月12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联系方式

  1.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 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1)“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1,010-58884896。

  (2)“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6,010-58884848。

  (3)“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78,010-88387283。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