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项目(商业网点建设项目)

申报已结束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项目(商业网点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8-07-27 浏览量:5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8-19/2019-09-09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根据项目投资额、发展远景以及带来的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考量,给与一定比例扶持。


扶持领域

       支持设置在居住小区或居住小区周边,以居住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商品和便利服务的社区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新建或改造。

具体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一)在南京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四)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五)获得社会投资基金投资的项目优先考虑。

  (六)申报项目未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其他申报要求及联系人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具体条件

       社区商业建设项目,社区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聚集多种商业业态,能够满足周边居民基

本生活需求;项目相关审批和建设手续完备,已完成建设改造。

申报限制

  项目申报由区发改委牵头,分口受理。申报范围第1、2项由区发改委受理,第3项由区发改委和商务局共同受理,第4、5项由区商务局受理,区发改委、商务局各自按类别和条口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需按以下要求编制“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书”。

  (一)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对产业发展的创新示范作用,以及增加税收和扩大就业等作用分析,项目对完善产业环境、推进产业发展的作用,申请资金的额度和用途等。相关内容请简明扼要。

  (二)附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

  2、项目申报表(附件2)、申报企业信息表(附件3)。

  3、项目备案审批手续。

  4、项目的土地证、房产证(租赁用房需提供不低于3年期的租赁合同及所租赁房产的房产证)。

  5、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环评、能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项目单位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附主要表单)。

  7、项目单位须承诺纳入市级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管理。

  (三)信用承诺书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申报流程

  (一)项目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书,按企业注册区属提交至区发改委或商务局。

  (二)各区在收到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后,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严格把关。对筛选后拟推荐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经济社会效益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进行排序,并形成项目汇总表(附件5)。

  (三)各区于9月9日前,由区发改委牵头,将按条口经过审核的申报项目汇总,并会同区商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各1份(附汇总表),项目申报书2份按申报条口报送至市发改委或商务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发改委 陈思远 电话:68789690

  市商务局 刘玉霞 电话:68539558

  市财政局 谢 鑫 电话:51808718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