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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关于开展2025年区医疗卫生一般科研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5-03-05 关注 

  花都区关于开展2025年区医疗卫生一般科研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和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区医疗卫生一般科研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3年立项项目及2022年申请延期已到期结题验收项目。

 

  二、结题验收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任务书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在任务书执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的,可直接提出终止申请。

  需要延期的项目应在任务书执行期结束前提出延期申请,已过执行期项目不得申请延期。原则上项目延期不得超过1次,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资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延期申请

  需要延期的项目需填写《广州市花都区科技计划项目变更申请》,打印变更(延期)申请一式3份签字盖章。

  报送时间:2025年3月14日前

  (二)验收(终止)申请

  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结题验收指引(附件2)要求收集本单位全部验收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963184359@qq.com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提交签字盖章版纸质验收(终止)申请材料一式3份。

  对逾期未提交相关申请的项目,区科工信局将强制实施终止。对未履行勤勉义务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项目验收不通过或终止的,取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5年内申报区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并通报至项目组织单位。

  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7月30日前

 

  四、联系方式

  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67号701室科技创新科

  联系电话:36881333,联系人:罗燕红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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