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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级放心副食品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遴选公告
根据《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对2017年度市级放心副食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为确保科学评价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会同市商务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等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委托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 项目名称
2017年度市级放心副食品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三、项目内容
对2017年市级放心副食品专项资金43个项目及其他调控保障工程支出共2005万元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一是各项资金涉及项目或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二是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带动社会资金的配套投入情况;四是项目建设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及专项工作取得的预期成效;五是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六是改进资金使用模式的合理化建议。各项评价内容和结论需要有具体数据支撑,提出的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最终成果为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情况、评价建议等,格式参见附件1),需在7月31日前完成。
经费预算:不超过7万元,包含可能发生的出差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
四、其他事项
〈一〉 申报期限
2018年5月30日6月6日
(二) 申报方式
拟申报单位认真如实填报《南京市发改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申请表》(见附件2)(请登录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宫网h忧:p://www.njdpc.gov.cn下载)一式5份。申请书文本须
于2018年6月6日(星期五)18:00前邮寄或送达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 遴选方式
报名单位超过1家,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提出的工作方案从科学性、创新性飞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选选,并尽快确定。否则,将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四) 入选通知
由委托单位向承担单位发出通知,并同时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布。
(五)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18楼18F66室,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
电 话:025-68789834,68789778(传真)
电子邮箱:chengzy@njnet.gov.cn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