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广东省关于印发2022年度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关于印发2022年度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5 浏览量:368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1-25/2022-02-11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市监知促〔2022〕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省专利转化实施效率,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广东省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及《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三)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2月11日17:30时,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屹琴,电话:020-38835691,邮箱:gdsjj_ipcj@gd.gov.cn,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2022年度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度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


  二、项目目标

  支持和鼓励在粤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专门机构,梳理和评估可转化专利,对接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需求,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微企业转让许可,助力中小微企业提高市场保护能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申报主体:在粤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一般拥有5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或生物医药类3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

  2.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关技术力量,能够拥有承担专利转化项目、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需求的技术团队或转化平台资源。

  3.申报主体具有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需求和意愿,能够独立或与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制定专利转移转化配套政策,支撑专利转化项目落实。

  4.申报主体开展过中小微企业相关专利转化合作项目,近三年内有专利转移转化成功案例。

  (三)工作任务:

  1.独立设立或与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配备知识产权运营人员,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平台。

  2.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激励制度,制定专利转化运用政策配套措施,加快建立以专利转化绩效为重要指标的科技创新考评体系。

  3.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对存量有效专利进行评估,构建专利转化运营储备库;开展专利检索分析和有关市场调查,主动与中小微企业对接,确定专利转移转化合作对象,对接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100家。

  4.对接中小企业需求,开展专利转让,推进专利实施许可,实施单位系统专利转让、许可的专利不少于50件、次数不低于80次(生物医药类专利转让、许可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专利转让、许可数量要求),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转让变更、许可备案、专利产品备案。筛选本单位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专利,对接省免费许可专利信息发布平台,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开放许可。

  5.组织选派专业技术团队支持专利项目实施。根据专利转化项目需要,对接实施专利的中小微企业,选派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提供技术应用服务,跟进专利项目转化实施进度,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运营等问题。

  6.开展本单位专利转化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对本单位系统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跨境交易的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受益中小微企业数量及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等数据,开展统计工作,定期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及有关数据统计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在粤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四)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工作流程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审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项目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立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立项后,择优立项。


  六、工作要求

  (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指导和项目验收工作。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及合同要求,及时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工作动态。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2-04-06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广东省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