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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京市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 浏览量:118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9-14/2021-09-26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大力推动“企业上云”,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企业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

  (三)申报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上云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附件1)。

  (四)申报范围。本批次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只针对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五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推荐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请各申报企业即日起至9月26日期间,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信息填报,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

  (二)审核报送。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依托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要求严格开展初审和推荐,并于10月8日前线上报送我局。

  (三)星级评定。受省工信厅委托,南京地区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由我局组织评定。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信用审查、公示等严格工作程序,形成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名单,上报省工信厅。


  三、其他事项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局根据《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做好企业上云和星级上云企业宣贯、组织、动员,提高项目质量,并做好五星级上云企业项目培育、储备。

  联系人:裴玉蓉,电话:025-68788901。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