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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省国际科技合作奖的通知
宁科【2016】118号
各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16﹞153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省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16﹞154号),我委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省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推荐单位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切实把握推荐标准和条件,区(园区)及有关单位认真审核把关,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奖项均实行限额推荐:
1、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全省每届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
2、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南京市推荐指标不超过5个。
3、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南京市推荐指标不超过3个。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请于6月17日前报送《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书》纸质原件1份(推荐书第一至第十部分合订本)、复印件10份(不含附件部分)、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同步报送。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2、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请于6月17日前报送纸质《江苏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推荐书》、《2016年度江苏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和附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经市组织专家初审后,确定推荐企业,并进行公示。入选者于6月22日前正式提交纸质材料为一式五份(其中原件1份,封面顶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同步报送。由区(园区)科技局统一报送。
四、报送地址: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厅科委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