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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量:32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11-13/2020-11-25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98号)和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0〕561号)文件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0年版)》(苏工信融合〔2020〕85号)。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2)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并于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区工信部门。

  2.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11月26日开展申报项目审核,并在省星级上云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录入企业电子版申报材料,12月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3.本通知及其附件的电子版,可从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录入、审核、推荐等工作。

  2.三星级上云企业由市工信局组织认定;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市工信局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并将推荐参评的项目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

  3.省工信厅将于年底前完成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

  联 系 人:张诗桂  李  涛 

  联系电话: 68788911  68788935


  附件:

  1.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

  2.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五星级)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