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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度鼓楼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1 浏览量:125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10/2020-04-22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鼓楼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创造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能够引领区内产业高端发展的高价值专利,更好地发挥专利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要求,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根据《南京市鼓楼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现开展2020年度鼓楼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相关条件

      项目申报范围是专利统计、注册地、纳税地在鼓楼区的企业,可以联合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或服务机构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也可独立申报。

      (一)申报主体条件

      1.技术研发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型电子信息、物联网、生物医药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

      2.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

      3.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

      (1)联合申报方式

      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进入国家阶段后的PCT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3抵算)

      (2)独立申报方式

      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5件(进入国家阶段后的PCT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3抵算)

      4.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

      (1)联合申报方式

      企业2019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2)独立申报方式

      企业2019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5.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企业与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及技术中心)应具有相似或相关的技术领域,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6.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绩效评价或认证合格),区级(含)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7.优先支持承担过省、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的企业;承担过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的不再支持。

      (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条件

      1.具有较高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专利代理、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不少于5人。

      2.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2019年知识产权服务营业收入不少于400万元,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信誉度较好。

      3.具有良好的服务经验,原则上优先支持在鼓楼区注册并纳税的获得省级及以上星级评定的服务机构和国家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突出组织管理体系完善、专利信息利用和专利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具体参照《南京市鼓楼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中建设任务执行。

      (二)在项目验收时,在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期内新增发明专利申请不少于15件(PCT专利申请与发明专利申请可进行1︰3抵算)。

      (三)实现专利(申请)市场价值。在项目实施期内,主要技术领域企业专利(申请)运用率达40%以上,专利产业化具有市场应用价值和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组织

      (一)提出申报的单位需组织好申报材料,向鼓楼区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其中以联合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的企业、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申报项目前须就合作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合作机制及任务分工、预算经费分配及项目实施保障等事项)。

      (二)区知识产权局组织项目审定工作,对遴选组建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2年,区知识产权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高价值专利进行绩效评价,对实施效果较好的单位分档给予奖补;对验收不合格单位,将视情按照终止项目、追回启动资金或记入诚信档案等方式处理。


      四、相关要求

      (一)已作为第一申报主体承担过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的企业、不得作为申报主体参加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

      (二)申报主体单位为项目牵头实施单位,承担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运行及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

      (三)申报单位需按照《南京市鼓楼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实施承诺书及联合申报单位合作协议;

      2.申请项目基本信息;

      3.项目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4.项目申请方案;

      5.牵头申请单位情况表;

      6.相关附件材料。

      (四)申报项目须认真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充分研究分析同类技术特点,实事求是制定创新目标,确保项目验收时能达到设定指标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2日,申报书纸件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书要求顺序胶装成册),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件WORD文档和整个申报材料的PDF文档。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152号305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邮箱:glqipo@163.com。

      联系人:殷婉莹    王砚辉

      联系电话:83235753    83279360

 

                          南京市鼓楼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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