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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引智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浏览量:16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1-07/2020-03-04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8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引智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支持“高精尖缺”外国人才引进。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按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引智计划”)和江苏“外专百人计划”(以下简称“百人计划”)两大类项目组织申报。

  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项目的遴选立项,主要评判外国专家人选的个人能力与业绩以及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同时考虑依托项目的预期作用与效益以及用人单位的工作平台与配套条件情况。

  (一)引智计划。支持在省科技产业和工程技术创新、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中引进外国专家和创新团队,支持在环境和生态保护、医药卫生、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社会发展领域引进的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的外国专家。重点支持引进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各类人才。项目实施期为1年,资助额度每项8万元。

  申报条件:引进对象为外籍人才或团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际知名企业或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金融等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其他急需紧缺的外籍人才。

  推荐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要求认真遴选,切实将层次高、条件好的引进人才推荐上来。各设区市每市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国家级高新区不超过4项,各县(市)、省级高新区不超过3项,高校院所不超过2项。

  (二)百人计划。引进对象为高层次外国专家。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以及能够引领产业发展、产品升级、市场拓展的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分为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两类。长期项目实施期3年,资助额度每项50万元;短期项目实施期1年,资助额度每项15万元。

  申报条件:

  1.长期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在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引进后能在我省全职工作3年;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人选一般应未在省内全职工作;已在省内工作的,应为2019年6月1日以后入职。

  2.短期项目。技术水平、管理理念先进,为我省重点行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引进后1年内,在我省工作累计不少于2个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推荐要求:推荐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引智计划,已入选省“双创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对有突出成绩或我省急需紧缺的人才,可突破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申报时应附破格申报说明。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由各地方主管部门(包括各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汇总并推荐申报;驻宁部省属高校及科研院所项目由本单位负责审核并直接推荐申报;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审核推荐。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3.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各地方主管部门及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审查表(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附件材料清单和要求见申报书。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提交最终版保持基本一致。

  3.各地方主管部门及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4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汪飞 张颖联系电话:025-85485833,85485920

  联系人:省科技厅外专局 陶飞 刘素生联系电话:025-83236169,8323618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