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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的通知
宁科〔2019〕153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研发〔2019〕17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二)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上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农业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
(三)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四)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
(五)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六)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七)合作院士未在江苏省其他辖市建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按照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内容准备,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胶装订,信息表统一装订在最后一页),一式二份。
(二)申报的纸质材料经区(园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市科技局A118、A119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不含佐证材料)与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jkwtjc@126.com)。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申 辰 68505119 13584059140
郁 勇 68505117 15261423892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基础研究处:
白宾锋 68786389 13770626617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