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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南京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的新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8 浏览量:118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6-08/2017-07-31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南京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的新产品的通知

 

各区经信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促进企业产品结构优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将组织申报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的新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本地注册,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新产品应符合国家、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应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带动性,属于资源节约、绿色环保、替代更新、先进制造技术产品,产品基本成熟,但规模化市场应用还存在一定瓶颈制约,推广应用能引领产业技术进步,可以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权属清晰。

  (三)近三年通过市级以上相关行业部门鉴定、认定的新产品或取得发明专利的产品可优先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申报新产品遵循自愿原则,由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向所在地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主要程序如下:

  (一)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提交申请。

  (二)初审。各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上报。各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市经信委。

 

  四、申报材料

  申报新产品需提交“南京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的新产品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主要包括:

  (一)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的新产品申请表;

  (二)新产品技术总结报告;

  (三)新产品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四)新产品与同类领先水平技术(产品)的对比分析报告;

  (五)相关附件。

 

  五、政策措施

  (一)列入《南京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目录》。

  (二)颁发《南京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证书》。

  (三)设立财政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凡被列入《南京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目录》内的企业将有条件参加财政专项扶持补助资金的申报。

  (四)在相关网络平台和展洽会、对接会及政府投资项目中进行重点推广。

 

  六、其他事项

  (一)各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推荐上报的新产品,市经信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通过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后,颁发《南京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证书》,并以《南京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目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该项工作今后将每年开展一次。各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要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选择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带动性的新产品,于每年7月底前集中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上报市经信委新兴产业推进处。

  申请书请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njec.gov.cn)“本委发文”的栏目下载。

  联系人:郭军祥 郝博

  联系电话:68788887 68788796

  电子信箱:xxcy18@163.com

 

   2017年6月8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8-10-19 | 资助企业数:
市经信委关于2018年南京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认定评审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