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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度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6 浏览量:1520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项目类型 :
      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研发费补助

公示原文

  关于下达2017年度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税局、地税局,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8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工作的通知》(闽科企金〔2016〕9号)相关精神,经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主管税务机关审查,设区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审核,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四部门联合审核,现下达福建未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67家企业申请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3000万元 (闽财教指〔2017〕7号已预拨3000万元,合计奖励6000万元),款列“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具体奖励名单及其奖励金额详见附件。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专门针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进行奖励,请各地核实企业所得税缴款书中获奖励企业缴交的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分成部分不小于奖励金额后,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同时,请各地财政会同税务、科技等部门做好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政奖励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按照闽科企金〔201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2017年度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资金安排表

  2.2017年度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奖励名单和金额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6 日


名单公示: 共 企业 ,资助总额: 万元,单笔最高: 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1 福州联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
45.9
2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
45.3
3 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
45
4 安发(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
44
5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
43.5
6 泉州市泰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
43.2
7 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
42.5
8 安安(中国)有限公司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
42.4
9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
42.2
10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
41.2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