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量:18 收藏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可以根据本立项指南向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标准立项。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能为地方标准制定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地方标准的起草人应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由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确认各联合申报主体申报意愿及参与起草人员,确保自愿申报、申报信息完整准确。
申报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样式见附件1)和标准草案。提交材料为电子版,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其中立项申报书包括WORD版和含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各一份,标准草案为PDF版一份。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
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馈的意见建议、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函,应包含本年度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处理意见建议汇总表(样式见附件2)。
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9日。
自愿申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可根据立项指南向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单位(第一起草单位)在征得参与起草单位同意后,提交立项申报书、标准草案。省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设区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本行业、本地区、本领域的单位申报。
联系人:王亚杰,电话:025-85012023,邮箱:jssbzh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