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

申报已结束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量:2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27/2023-12-18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扶持领域

  (一)支持对象

  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条件的高校、院所,其他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支持内容

  支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建设综合型、专业型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对创新概念和早期科技成果开展“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 前景验证”等。其中,具有多学科科技成果优势的高校可申报建设综合型,其他单位可申报专业型省概念验证中心。专业型省概念验证中心服务的产业领域不超过2个。

具体申报条件

  1.高校、院所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具有内设的技术转移机构(部门),近年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显著;

  (2)已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专家顾问团队。运营管理团队中,外聘专职人员应不低于40%;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应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正高级职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直接负责、参与和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不少于5项。专家顾问团队由战略科学家、技术专家、产业专家、投融资及法务专家等组成,其中,外单位产业专家、投融资及法务专家等应不低于50%;

  (3)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合作设立来源稳定的概念验证专项经费,每年不低于500万元,制定发布本单位概念验证项目征集、遴选、立项、服务、推介等全流程工作制度以及完善的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管理规范,授权概念验证中心按需要统筹协调本单位仪器设备等相关资源;支持概念验证中心相对独立运行,并配备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

  2.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相关领域知名科教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稳定的概念验证项目来源;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合作设立来源稳定且不低于500万元的概念验证专项经费;

  (2)主营业务与概念验证服务密切相关,自有固定工作场所不低于500平方米,配套设施完善;具有完整的概念验证核心功能对应的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使用权益,能整合相关试验平台、实验室及产业链上下游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共同提供概念验证服务;

  (3)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制度,具有严格的验证项目管理体系、规范的服务流程和灵活的市场化服务、考评激励机制以及完善的科技保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管理规范;

  (4)重点服务的产业领域不超过2个,申报前两年已完成概念验证项目不少于5个;经第三方审计确认获得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50万元或通过验证的项目获得股权融资不少于500万元或实现技术许可、技术转让交易额不少于200万元(需提交第三方审计报告);

  (5)已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专家顾问团队。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直接参与和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不少于2项;专家顾问团队由战略科学家、技术专家、产业专家、投融资及法务专家等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应不低于70%。

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7:30

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2.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汇总推荐,并将汇总清单(纸质一式两份)、申报项目审核意见表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105室。

  3.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本通知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汪飞 025-85485833

  省科技厅科研机构处:徐亮 025-86637560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