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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量:2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16/2023-10-3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底前

申报流程

  (一)各申报单位、个人的申报材料在确保真实准确的基础上,要力求清晰、详实、全面,要对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01号)中明确的各项目、各评分项的具体标准,逐项对应提供佐证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为加强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申报基地、大师工作室项目的单位要随申报材料提交按要求签字盖章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6),并对承诺负责,自觉接受监督。

  (二)各设区市要抓紧组织所属县(市、区)、有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要对本地区推荐申报单位、个人的申报材料做好指导、把关和初审工作,上下联动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切实将优秀项目推选出来。

  (三)今年项目建设将区分企业和院校两个类别进行评选,增加入选建设项目中企业占比数量,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相关企业申报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2023年已列入培育对象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自2024年起,原“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一次性补助金不再发放。“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经费,由省财政厅根据年度培训验收合格人数拨付培育经费到承训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通过当地财政部门拨付承训单位。承训单位要严格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教学师资、实操耗材、参观见学以及学员往返交通、餐宿费用等,严禁另作它用。

  (六)各地以设区市为单位排序后汇总各项目申报书和评审佐证材料(含电子文档),纸质申报材料要按照项目分类装盒或装袋,请于2023年10月底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未送达视为放弃推荐。

  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在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中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主动向纪检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工作并接受嵌入监督。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