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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大创新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09 浏览量:3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09/2023-10-2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单位须为注册在一市三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组织科研和推动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子课题单位或参与单位中须含其他一市三省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要注重应用牵引,弄通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积极构建应用场景,申报单位中须包含市场应用企业主体。项目实施周期不得超过5年。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研的能力,能高效组织和推进跨区域科研攻关、团队构建及资源配置,有力协调落实项目各项任务。

  4.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00,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7:00。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子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子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子课题负责人。

  2.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项目申报-左侧导航栏中地方科技计划-新项目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指南研究内容等详细信息登录平台注册后可见。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等。相关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3.申报信息经一市三省科技主管部门预审核,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审议后,由工作专班集中推荐。

  4.由指定管理机构受理申报书并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审议后,一市三省科技主管部门共同择优立项。

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021-24197781,021-24197749,lhgg@sstec.org.cn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