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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23-08-14 浏览量:3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商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14/2023-08-25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一)奖励办法

  省级组委会对获奖选手、项目颁发证书,对“创响江苏”十大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十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加发奖杯。对优秀组织奖获奖地区颁发奖牌。省人社厅对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项目给予资金奖励(获奖选手奖励资金汇入选手个人银行帐户,获奖项目奖励资金汇入项目实体单位银行帐户,奖励资金税费由选手、项目单位自理)。

  (二)支持措施

  省级组委会通过“江苏人社”“创响江苏”微信公众号及省内主流媒体对“创响江苏”十大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十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重点宣传报道,提升标兵和项目知名度,帮助其拓宽市场发展渠道,搭建青年人才创业创新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各地要主动对接获奖选手、项目,做好跟踪服务,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在政策落实、人才引进、技术支持、融资对接等方面予以支持,助力创业实体行稳致远。


  (一)标兵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选手决赛综合得分第1名获一等奖,第2至4名获二等奖,第5至10名获三等奖,均授予“创响江苏”十大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称号;综合得分第11至30名选手获“创响江苏”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赛优胜奖;其余参加决赛选手获“创响江苏”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提名奖。

  (二)项目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项目决赛综合得分第1名获一等奖,第2至4名获二等奖,第5至10名获三等奖,均授予“创响江苏”十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称号;综合得分第11至30名项目获“创响江苏”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赛优胜奖;其余参加决赛项目获“创响江苏”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提名奖。

  (三)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发动得力、参赛数量多,配套活动丰富、社会反响好,信息报送及时、省级采用量大,资料报送质量高、无错报漏报,并积极配合省级组委会做好各阶段赛事工作的设区市,授予优秀组织奖。


具体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名标兵赛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2)凭借自身专业技术和能力成功创办实体,实体在省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本人为实体负责人。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3)创新创业成果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或引导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国内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范围,实体负责人类型见附件5。

  2.报名项目赛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实体于2013年1月1日(含)后在省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2)项目实体负责人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3)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创新技术和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方向,符合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价值,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4)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项目实体,相关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为项目实体、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需为项目实体专职工作人员,并由创业实体缴纳社保),与其他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国内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范围,实体负责人类型见附件5。

  (二)其他条件

  1.参赛对象仅可选择两项赛事中一项报名,同一选手、项目不得在大赛不同赛事、不同地区重复报名。市级上报晋级省赛名单后,参赛对象不得更改赛道。

  2.参赛对象同意在媒体公开本人及团队、项目、创业实体等有关信息。

  3.参赛选手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十大大学生创业标兵”称号。参赛项目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十佳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称号,“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国赛、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申报时间

8月25日前

申报流程

  大赛分组织报名、市级初赛、省级决赛、颁奖仪式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8月)

  各设区市制定市级初赛(以下简称初赛)实施方案,初赛可在省级决赛模式基础上创新赛制举办,并与地方赛有机结合。各地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项目报名参赛。

  第二阶段:市级初赛(9月)

  各地根据初赛实施方案组织初赛,并择优推荐4名选手、4个项目晋级省级决赛(以下简称决赛,全省晋级决赛标兵赛选手、项目赛项目各52个)。市级初赛期间,省级组委会将现场督导,监督市赛质量,并组织各市相互观摩,加强市级间赛事交流,提升办赛水平。

  晋级选手、项目参赛资料于10月10日前上报,初赛情况于初赛结束10日内上报。选手、项目资料及初赛情况上报要求见附件2、5。

  各市级组委会应对选手、项目提交的资料认真核查,确保上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条件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不得进行替补,并取消选手、项目所在市优秀组织奖评定资格。推荐晋级选手、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遇选手、项目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市级组委会拟推荐其他选手、项目参赛,需于决赛文件下发3个工作日内,向省级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可替换相应选手、项目晋级参赛。否则,不予替换。

  第三阶段:省级决赛(10月)

  标兵赛:采取“选手演讲+提问作答+评委评分”(5+6+1)的形式进行,即选手演讲5分钟,评委提问选手作答6分钟,评委评分1分钟。

  晋级决赛选手需本人参赛,因特殊原因不能至竞赛现场参赛,选手所在市市级组委会需在决赛报到5个工作日前,向省级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参赛路演,否则取消选手参赛资格,且不进行替补。

  项目赛:采取“项目路演+提问作答+评委评分”(5+6+1)的形式进行,即项目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选手作答6分钟,评委评分1分钟。

  项目参赛代表仅限项目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各参赛项目最多选派2名代表参赛,参赛代表均需上场作答。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参赛,并独立进行路演,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选手所在市市级组委会需在决赛报到5个工作日前,向省级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可由项目团队其他核心成员进行路演,否则取消项目参赛资格,且不进行替补。

  选手演讲、项目路演可配合使用PPT,不得播放视频。竞赛期间可现场展示项目产品。决赛实施细则另行下发。

  第四阶段:颁奖仪式(时间另行通知)

  向获奖选手、项目代表颁发奖杯、证书。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