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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体育企业智能车间(智慧体育场馆示范)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量:1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04/2023-08-2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经认定的智能车间、智慧体育场馆示范项目,如符合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的,给予优先支持;具备相关条件的,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

具体申报条件

  (一)体育企业智能车间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制造业企业(须在江苏省体育产业统计名录库范围),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2.企业申报的智能车间已建成并正常投产使用,车间生产产品须为体育及相关产品,同一企业只能申报1个智能车间。

  3.申报车间应在加工、检测、仓储、配送等环节开展工艺改进和革新,广泛采用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推动设备联网和关键重要装备远程监控。

  4.车间应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及仿真系统、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信息系统,在促进生产物料精准配送、生产过程实时管控、生产信息跟踪追溯以及车间内外联动协同等方面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引领性。

  5.申报车间应根据实际建立水、电、气等重点能源消耗的监控和计量,对高能耗设备能耗数据开展统计与分析,实现能源的优化调度和平衡预测,有效指导生产作业。

  6.申报车间应采用先进安全的生产工艺、装备和防护装置,加强安全环保智能管控,降低安全风险;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风险控制和应急处置等制度,保障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

  7.申报车间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后,劳动强度大幅降低,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实现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等综合效益明显提升。

  8.申报智能车间建设成果具备较好的应用推广价值和示范引领性,对提升体育企业“智改数转”总体水平、促进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

  (二)智慧体育场馆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场馆运营单位(采取委托运营方式的场馆,由运营单位申报,且需经产权单位同意),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场馆具有较为完善的智慧化体育场馆解决方案且智慧体育场馆应用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在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手段解决体育场馆开放运营难点热点、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体育场馆提质增效、推动体育场馆产业和消费升级上效果显著,群众获得感强。

  3.申报场馆具有相对完善的信息化服务系统与管理系统,具备场地预定、票务售卖、赛事活动培训报名、信息发布、科学健身宣传等线上服务功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客流统计等管理应用模块和信息分析统计系统,具备与国家、省、行业等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的能力。

  4.申报场馆具备较好的智能化服务水平,在闸机、门禁、更衣柜、场地灯光、停车服务、快捷入馆和自助服务等重点环节和领域的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应用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引领性。

  5.申报场馆具备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信息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

  6.申报场馆智慧化建设成果具备较好的应用推广价值和示范引领作用。

申报材料

  (一)申报体育企业智能车间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体育企业智能车间申报表》(附件2-1);

  2.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无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3.能够证明车间创新性、引领性(符合“体育企业智能车间”申报条件第3-5条相关内容)的材料(含文字材料及相关图片);

  4.智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相关材料;

  5.申报单位2022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6.申报智能车间建设投入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投入明细根据不同类别作适当分类);

  7.证明车间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智慧体育场馆示范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智慧体育场馆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2-2);

  2.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无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采取委托运营方式的场馆,需提供场馆委托运营合同和产权单位同意申报文件;申报场馆相关权属及面积证明;

  3.智慧化体育场馆解决方案(含智慧化建设投入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功能、建设安排、综合效益等);应用管理系统建设情况(信息化服务系统与管理系统等)材料(含文字材料及相关演示图片);

  4.能够证明项目创新性、引领性(符合“智慧体育场馆示范项目”申报条件第4条相关内容)的材料;

  5.体育场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其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相关材料;

  6.申报单位2022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7.申报场馆智慧化建设投入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投入明细根据不同类别作适当分类);

  8.证明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两种类型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使用A4铜版纸或布纹纸,正文使用普通A4复印纸),一式两份报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3531539@qq.com。

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相应申报表(《体育企业智能车间申报表》、《智慧体育场馆示范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推荐。各设区市体育局认真组织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单位和项目申报,每个市推荐数为:体育企业智能车间1-2个、智慧体育场馆示范项目1-2个,于2023年8月23日前将经初审后推荐的申报单位材料汇总报送至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省属单位(每种类型限报1个)于上述日期前直接报送至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

  (三)专家评审。省体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智能车间、智慧体育场馆示范项目进行评审,并组织实地考察,根据评审意见和考察情况,提出建议名单。

  (四)研究确定。省体育局根据评审意见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育企业智能车间、智慧体育场馆示范项目认定名单。

  (五)社会公示。省体育局将拟认定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认定命名。经公示无异议的,省体育局正式发文认定为江苏省体育企业智能车间、江苏省智慧体育场馆示范项目,认定有效期为3年。

联系方式

王丽丽、吴雨天 025—51889122、51889120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