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23-07-12 浏览量:214 收藏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与所有参与单位之间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参与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还须提供该单位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项目配套经费需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项目(课题)负责人隶属单位与项目(课题)申报单位不一致的,需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提供项目(课题)负责人受聘有效证明。
5.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课题申报单位的诚信承诺书。
预申报阶段已提供的上述相关材料仍视同有效,但需要在系统中重新上传,其中联合申报协议内容不符合上述签订要求的需要重新签署。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7月13日8:00至8月11日17:00。
本次申报采用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将以系统提交的申报书材料为准。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各课题预算,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平台提交。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未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010-68598076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