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质认证 江苏省省级水情教育基地
一、申报组织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设立及管理办法》《水情教育基地评价规范》(以下简称《办法》《规范》)要求,在对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具有水情教育功能的各类工程设施、场所综合运行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做好第三批省级水情教育基地申报、审核及推荐工作。各设区市水利(务)局推荐候选数量每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个,厅直属各单位推荐候选数量每单位不超过1个。
二、申报材料
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办法》《规范》。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基地申报表
所有参与申报的单位需认真填写《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可在省水利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2. 基地情况综述
综述内容应涵盖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基本情况、基地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基地开展水情教育活动情况,总字数在3000字以内。综述需附基地开展水情教育活动的图片(彩图)、媒体对基地进行公开报道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10份,并提交电子件。
3. 基地有关材料
水情教育的宣传品、读本读物或5分钟以内申报视频材料等各一份。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请于7月30日前将基地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水利信息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张艺琼
电 话:025-86338373
邮 箱:jsslxw@qq.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5号
邮 编:2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