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质认证 江苏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专家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政治上合格;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对于专业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推荐程序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积极从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汇总填报《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推荐入库专家汇总表》(附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委托受理单位—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管理与高新技术服务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75号,邮编:210042),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116955633@qq.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省高新技术企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的专家名单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将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
联系人: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吴倩雯、任海玲
电话:025-85485928、025-85485971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