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发布时间:2023-04-10 浏览量:63 收藏
1.各设区市科技局、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开展本地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组织推荐工作,负责对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具体评审工作要求见附件1)。
2.申请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文 件苏科高发〔2023〕55号营时间须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
2023年4月10日至6月20日
申报机构需按要求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正反打印(具体材料要求见附 件 3 ) 。 在此基础上,登录江苏政务服 务 网(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9/index.html)进行注册,上传省级孵化器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网上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省科技厅高新处 徐 华 025-83374203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史晓星 025-83232728 康亚飞 025-83232116
省政务服务网技术支持 罗赛成 1895175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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