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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量:3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4-10/2023-05-05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一、评价对象

       全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以下统称“孵化器”)。


       二、评价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1.各孵化器登录系统后,据实填报“自评报告”,其中主要定量指标数据由2022年度孵化器年报自动生成,原则上不予修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等3个火炬年报统计之外的定量指标数据需孵化器补充填报。此外孵化器需就“孵化器运行管理机制及团队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链条建设工作及成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开展技术服务情况,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大中小融通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效,开展国际合作和引进国际创新资源方面的工作和成效,提升区域孵化水平、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情况”等定性评价指标提供文字总结。

       2.各孵化器将设区市科技局审核通过、生成水印的自评报告下载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后,连同本单位签字盖章的审查推荐表,一并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审核。为减轻基层单位负担,不要求上报证明材料,只需备好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核查即可。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审核情况,在审查推荐表上加盖公章后,与纸质自评报告一并提交所在设区市科技局。

       3.各设区市科技局收齐辖区内各参评单位自评报告后,连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审查推荐表于2023年5月5日前报送至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时间

       2023年4月7日至5月5日

申报流程

       1.单位填报。本次评价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各孵化器登陆“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www.jstbi.com),填报“2022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1,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并在线提交至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审核。

       2.地方审核。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对各参评单位提交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至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所有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重点审核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较大、此次补充填报的非年报数据或逻辑关系存在异常的数据和材料。

       3.专家评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评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孵化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

       4.结果运用。省科技厅对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作为2023年度省级督查激励名单评选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为D类的省级孵化器,取消其省级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处 徐 华 025-83374203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史晓星 025-83232728 康亚飞 025-83232116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江苏科技大厦2112房间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