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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遴选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10 浏览量:4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23-03-10/2023-04-28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具体扶持方式

      (一)加强工作统筹。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工作,成立江苏省制造业“智改数转”战略咨询工作专家组,开展制造业数字化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分类制定“智改数转”推进指南。各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本地区制造业“智改数转”工作,强化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支持制造业企业、智库单位、行业协会等牵头或参与制定制造业数字化领域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二)加大政策支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2亿元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有效投入补助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智改数转”。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流程,加强动态评价,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试行“当年入库、优化安排、滚动调整”,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补助,形成政策叠加效应。研究制定“智改数转”费用纳入研发费用范围指引,引导企业更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三)强化人才支撑。发挥省重大人才工程引领作用,搭建“智改数转”人才智库平台,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人才创新载体,聚焦“高精尖缺”引进“智改数转”领域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制造业“智改数转”人才培养试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制造业“智改数转”卓越工程师及青年科技人才。实施数字化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制造业数字化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培育一批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组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营造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四)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设“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推动投贷联动。鼓励金融企业运用大数据探索产融合作新模式,推进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产融协作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智改数转”,融资租赁费用可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五)实施跟踪监测。探索建立制造业“智改数转”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全省制造业“智改数转”监测工作,为政策研究、宏观决策等提供支撑。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反映各地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邀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行业“智改数转”评估诊断,帮助解决行业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强化数据要素支撑,探索推动工业数据的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共享,促进数据开放利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六)营造良好环境。组织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技术专家总结“智改数转”成果和经验,加强技术交流,凝聚发展共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精准化宣传推广对接,开展制造业“智改数转”环省行、区县行、进园区等活动,宣传制造业“智改数转”典型案例、解读相关政策,扩大示范带动效应。高质量举办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交易博览会、世界工业与能源互联网暨国际工业装备博览会等,打造专业化、国际化、高水平的“智改数转”交流合作平台。


具体申报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二)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在申报行业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资源整合力,已经形成3个及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示范性强的场景案例。

  (五)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其中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技术相关的授权专利不少于6项(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与智能制造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项,且近三年内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六)符合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发布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规定条件的,优先遴选推荐。


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0日至4月28日

申报流程

       (一)请申报单位编制《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申报书》(见附件1),向所在设区市工信局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设区市工信局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并于4月28日前向省工信厅正式行文上报申报书(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 2)等文件,电子版文件发送至 407107252@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申报单位的相关材料由所在设区市工信局统一报送。


联系方式

       谭清锰(025-69652736)、徐可(025-69652756)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