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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发布时间:2022-06-08 浏览量:56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6-08/2022-07-08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发文认定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认定有效期为5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标牌由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制作颁发。

具体申报条件

  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是指在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内,为满足旅游者运动体验需求,开展冰雪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山地运动等户外运动以及其他运动项目,体育旅游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完备、体育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且全年持续供给,已安全运营三年以上,具有一定发展规模、辐射带动作用强、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的经营场所。

  符合上述基本内涵的户外运动营地、滑雪场等运动场所、体育服务综合体、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均可由管理或运营主体提出申请,管理或运营主体须为法人单位。申报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二)体育旅游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功能完备,能够满足旅游者的运动体验需求;

  (三)体育旅游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且全年持续提供体育产品和服务;

  (四)体育旅游业务已运营三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突出;

  (五)土地使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审批手续齐备;

  (六)管理或运营主体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七)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特种设备检验、消防许可、卫生许可等,安全管理机制和措施完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安全应急救援到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鉴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评审过程中对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申报材料

  1.省级体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联合推荐文件;

  2.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填报主要内容包括申报项目基本信息、发展概况、经营状况、配套设施、安全规范、知名度和影响力、相关安全、卫生许可证明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和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书、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相关图片(包括体育旅游设施图片、公共配套设施图片、体育赛事活动图片及其他,至少各一张)、视频资料(内容至少包含体育旅游设施、公共配套设施、体育赛事活动等),其中视频时长以1-3分钟为宜。

申报时间

  7月8日前

申报流程

  请各省(区、市)体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认定工作方案严格推荐申报程序,做好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省(区、市)推荐不超过2家。请于7月8日前报送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同时通过中国体育旅游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51yundong.me/tour)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电子版采用PDF格式,和图片、视频一并拷贝至U盘,随同纸质材料一同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经济司
  联系人:杨春雷,芦潇
  电 话:(010)87182133,67051609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联系人:陈莉珊
  电 话:(010)59882583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路13号北玉大厦2层东侧201室
  邮 编: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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