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1-11-25 浏览量:231 收藏
1.符合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
2.通过技术方案及资金预算评审;
3.能够按序时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2月31日前
1.报送技术方案。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当地文物行政部门上报技术方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方案批复。
2.报送资金预算。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批复的技术方案,于2022年1月21日前在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jsfund.hpmanage.com)填报上传方案批复文件及项目资金预算。
3.报送资金申请文件。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2022年2月15日前联合行文,向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申请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填报2022年度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汇总表电子稿请发送至电子邮箱7107926@qq.com。
4.申报要求。各地申报项目名称、补助内容及资金应与批准方案和批复预算控制数保持一致;申报经费时,凡涉及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应同时报送技术方案和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