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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流通现代化和促进消费)项目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量:24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21/2021-07-09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对蔬菜日均到货量超过1000吨的批发市场,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40万元补贴;对蔬菜日均到货量超过500吨的批发市场,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贴;

  (二)对肉品日均供应量超过500吨的批发市场,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贴;

  (三)对供应本市,猪肉日均供货量超过30吨的经销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贴;

  (四)对“菜篮子”产品日均供应量超过10吨的生产、加工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贴;

  (五)对春节放假期间持续营业,保障节日“菜篮子”商品基本供应的农贸市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万元补贴。


扶持领域

  春节放假期间(2021年2月11日-17日)持续经营保证“菜篮子”商品供应并纳入市级重点监测的农产品批发、加工及流通企业、农贸市场。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春节放假期间(2021年2月11日-17日)持续经营保证“菜篮子”商品供应并纳入市级重点监测的农产品批发、加工及流通企业、农贸市场。


  二、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同一项目当年未获得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四)财务与管理体系健全,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

  (五)未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专项资金。

申报材料

  涉及支持内容(一)至(四)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编制“‘菜篮子’市场保供项目申请报告书”(详见附件2):

  1.2020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相关信息系统导出清单或销售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涉及支持内容(五)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2020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一律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各区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

申报流程

  (一)项目单位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1份),按注册区属提交至区级商务(经发、市场监管)部门。

  (二)各区商务(经发、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并附《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基本信息审核表》(一式3份)。各区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

  (三)本通知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核查,对项目拟列入扶持的企业进行信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会同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各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菜篮子办 史卫伟电话:68539563

  市财政局企业处   谢鑫电话:51808718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