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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京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30 浏览量:35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6-02/2021-07-30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列入年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的项目,所需新增建设地块应具备用地报批条件(暂不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各区也应在年内将用地报批条件协调解决到位),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结合项目重要性和用地需求,在市级专项预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保障,服务项目顺利建设。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具备法人资格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本指南第一部分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界定的用地项目。

  2、原则上申报主体的土地利用(经营)规模在300亩以上(粮食生产经营类主体在200亩以上),或申报主体年销售/交易额在2000万以上(粮食生产经营类主体在1500万以上)。

  3、申报主体的总资产和固定资产规模分别在800万元以上和400万元以上(粮食生产经营类主体总资产和固定资产规模分别在600万元以上和300万元以上)。

  4、申报主体与农户建立了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直接带动农民20人以上。

  5、申报项目用地选址需明确,提供项目建设设计用地范围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控规则,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

  6、申报2021年度的项目,应已在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中明确选址范围、严格落图;或可在年内完成项目所在地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省级下达的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解决用地规划空间需求问题。

  7、适当放宽粮食生产经营类主体申报条件,粮食生产经营类主体优先予以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其用地项目入库,并在入库土地面积上视情予以倾斜。

申报材料

  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评分表(见附件2)。

  3、区人民政府批复意见。

  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项目规划。内容应包括申报项目背景介绍、项目未来3至5年建设和运营发展计划、项目空间布局、项目发展前景,地区规划资料,项目的必要性及其在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的作用。

  5、申报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图。


申报时间

  2021年7月30日前

申报流程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心筛选、上报、推荐一批切实符合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需求的项目,每个区参评用地项目申报农转用计划指标合计不得超过200亩,具体申报要求参照《南京市2021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各区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贰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祁晟 0256878617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与乡村振兴处 别海军  02583603657。

  邮  箱:njxcc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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