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京市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
发布时间:2021-05-18 浏览量:278 收藏
三农金桥奖每两年评审一次,设项目奖、集体奖和个人奖,每个奖项分设优秀奖和突出贡献奖两个等级。
奖励对象:
(一)在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做出重要贡献的项目、集体和个人。
(二)积极开展国际农业科技交流和技术贸易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项目、集体和个人。
(三)在从事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中,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三农科技服务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一)项目奖
1.对农业科技进步有重要影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的项目。
2.在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农业生产高质高效、粮食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方面有显著成效,尤其是农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生态农业、智慧农业、农业农村信息化等领域已推广应用的项目。
(二)集体奖
1.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为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建设现代化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深化农村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成绩和显著成效的单位。
2.努力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
3.促进农业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在促进农业稳定增效、农产品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
4.在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关键农业技术,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的单位。
(三)个人奖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精通业务,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科技服务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2.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特别是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等工作业绩显著的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员。
3.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应用技术推广、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者。
4.在国际市场竞争的环境中,为促进中外农业技术交流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1日17:30。
(一)请申报单位参照本届三农金桥奖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于6月5日前登录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信息港 (www.ctm.org.cn)金桥奖申报系统,选择推荐单位(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填写申报材料并下载打印。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转成电子版通过申报系统提交至推荐单位初审。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含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属区科技局汇总审核。
(二)各区科技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奖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出在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 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突出的项目,并填写推荐奖项汇总表(详见附件2 )加盖区科技局公章后,与相关申报单位的纸质版申报 材料(一式2份)一并报送市科技局。
(三)市属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机构可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含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联系人:科技成果处张雯丽
联系电话:68786255
材料报送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座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