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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双创计划”(双创博士项目)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量:25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教育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19/2020-05-2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具体申报条件

双创博士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首次到江苏工作,以单位实际发放工资时间为准(须提供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个人工资银行流水)。

       3.全职在江苏工作,原则上要求正式进编,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申报单位实行人员总量管理,须出具说明,提供长期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外籍人才不能进编、缴纳保险的,须提供长期聘用合同、出入境记录。

       4.已获得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以及省“双创计划”和“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不得与2020年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


       二、分类条件

       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世界名校类

       到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工作的世界名校博士须全职全时在申报单位工作。世界名校名录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19年世界200强高校和不列入排名范围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世界名校类遴选采用认定制。

       2.县级医院创新类

       全职到我省县级以下(苏北地区可放宽至设区市)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学类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县级医院创新类遴选采用认定制。


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24∶00

联系方式

        1.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人才工作处:025-83309766;
        2.省委宣传部人才工作处:025-88802731;
        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025-83391028;
        4.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25-83335520;
        5.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025-86505159;
        6.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025-69652712;
        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025-83276091;
        8.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025-86263731;
        9.省商务厅服务外包处:025-57710165;
        10.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25-83620628。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