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创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16 浏览量:232 收藏
1.电子商务平台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2.电子商务平台以销售工业制品等产(商)品为主,特别以销售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服装、鞋帽、玩具、文具等易发生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产(商)品为主,以旅游、餐饮、服务等为主的平台不予支持。
3.所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具有一定知名度,2019年度网络交易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度处理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线索100件以上。
项目申报书和信用承诺书
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