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新产品首购首用风险补偿)
发布时间:2019-11-11 浏览量:133 收藏
(一)在南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按市财政局、市社会信用工作小组《关于在部分市级财政专项发展资金安排中开展企业信用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信用状况良好;
(五)《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已列入《南京市创新产品推广示范推荐目录》或有效期内《南京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申报主体为创新产品的采购人,且采购人为创新产品生产方认可推荐的。
申报创新产品风险补偿遵循自愿原则,申报创新产品风险补偿需提交材料包括:
(1)2019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报书;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购买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购买方上年度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一年内有效购货合同及税务机打发票联(复印件);
(6)有效期内创新产品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资料。
2019年11月25日
联系人:市工信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 焦君武、沈致名,电话:68788842、68788849;
市财政局企业处 周 博,电话:5180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