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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量:27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7-30/2020-10-13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扶持领域

  (一)我市确定的“4+4+1”主导产业领域;

  (二)国家、省和我市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产业;

  (四)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


具体申报条件

  (一)符合《南京市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申报建设的工程中心有资金、资产、技术、人才等实质性投入;

  2.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行业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3.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

  4.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创新成果转移和扩散,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5.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管理制度;

  6.符合工程中心申报通知要求。

  (二)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等,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三)具有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四)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五)管理与团队完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六)经认定的独角兽、瞪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别编制大纲见附件2)、《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及附表(见附件3)一式2份(申请报告正反面打印,并用标签纸标明相关材料类型,申请表用Excel格式,申请表及附表放在申请报告的首页一起装订)。


申报时间

  10月13日前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祥飞,68789703;唐伟文,13913814596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