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19-04-10 浏览量:454 收藏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或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上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400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六)企业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数或近三年获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少于3件。
同时,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存在下列情况:
(一)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二)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2月29日前
1、企业申请。12月29日前,企业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编写申请材料,登录“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在“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运行监测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网址:https://jxw.nanjing.gov.cn/;账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初始密码:Chushi@1234。)
2、区级初审。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南》要求,加强对企业的填报指导和材料审核,确保数据与证明材料一致,确保申请及证明材料没有缺漏。
3、行文上报。请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于2024年1月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提交上报操作,正式行文并附《第二十五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 025-68788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