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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31 浏览量:46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5-10/2023-06-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如项目获得立项支持,对于江苏方牵头申报企业,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扶持领域

  原则上不限,如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绿色低碳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

具体申报条件

  1. 在江苏和新加坡各有一家企业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且两者无关联关系。根据项目需要,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等机构可参与项目合作。

  2. 项目应聚焦于开发具有国内和/或全球市场商业化前景的新产品、服务或工艺。

  3. 双方合作应为项目带来明显的优势和新的价值。

  4. 项目应体现双方合作伙伴技术贡献的平衡,每个合作伙伴的贡献不应超过项目总量的70%(按人月数计)。

  5. 双方合作伙伴应提前就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服务或工艺的商业化计划达成一致。

  同时请见《中国长三角(江苏)—新加坡产业创新合作计划第二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指南》(附件1)。


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7:30

申报流程

  1. 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共同申请表、合作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共同申请表、合作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除本通知及申报书明确要求的,其他附件不需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与共同申请表的相关基本信息须一致。

  2. 项目申报材料须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提交(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企业登录网上平台后,选择“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类别进行在线填报,申报书采用“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申报书格式。共同申请表、合作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部分附件也需按要求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上传。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平台提交最终版一致。

  3.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样式请见附件3)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105室。

联系方式

  1. 江苏方面

  (1)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 黄岑

  (项目对接及征集服务)

  电话:18551682466

  电子邮箱:prisca_huang@163.com

  (2)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李彬

  (项目受理)

  电话:025-85485926

  (3)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吴三毛

  (政策咨询)

  电话:025-58708856

  2. 新加坡方面

  新加坡企业发展局 Celia Zheng女士

  电子邮箱:Celia_ZHENG@enterprisesg.gov.sg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