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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31 浏览量:62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1-07/2020-03-04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扶持领域

  1.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围绕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体系,聚焦重点产业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支持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形成重大标志性战略产品,促进产业中高端攀升。

  2.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汇聚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加快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国际竞争力,助推成长型企业成为细分行业隐型冠军,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3.推进产业集成创新试点。大力促进创新资源在半导体、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集聚,探索任务目标导向的项目组织方式,集成联动、积极推进新型产业技术集成创新试点,培育打造优势明显的产业创新集群。

  4.提升高新区发展水平。瞄准“一区一战略产业”,进一步强化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主阵地作用,集成资源、统筹推进创新核心区建设,助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大力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重大布局项目,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除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外,一般要求企业近两年持续实现盈利。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技术成熟度高,项目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项目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新药类项目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的已启动研究。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4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处 宋海冰 刘坤联系电话:025-83213360 83224363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李岱 张颖联系电话:025-85485966 85485920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