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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苏北创业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量:45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1-07/2019-02-18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1.2016-2020年,每年从苏北地区申报的创业领军人才申请名单中评选出30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20万元/人,每年奖励资金600万元,由省财政厅拨付。

  2.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为一次性奖励,已获得本奖励及其他省级以上创业类奖励的人员不可重复申报。


扶持领域

  支持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行业内、群众中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创业领军型人才。突出申报人的“创业”业绩,重点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主导(特色)产业发挥引领作用的人才,重点加强对民营企业、实体经济的鼓励。

具体申报条件

  一、苏北创业领军人才是指已在苏北创办企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其本人在企业所持股份位居前三,并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二、苏北创业领军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创办的企业一般应落户在苏北地区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和共建园区,其产品应符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2、创办的企业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和带动苏北产业发展,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截止申报之日起已在苏北地区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申报时间

  2019年2月18日前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根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求,如实填写《苏北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报送必要的附件材料。

  (二)设区市审查。苏北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科技部门,对所属各地推荐的申报材料开展联合审查。审查后,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报送请示,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申报单位。每个设区市申报名额不超过10名。

  (三)组织评审。省苏北办根据文件要求,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人进行初步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最终择优确定30名获奖推荐人,报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后,由苏北发展协调小组给予奖励。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9-12-16 | 资助企业数:
2019年度拟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