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
发布时间:2018-07-10 浏览量:394 收藏
1、《江苏省众创社区建设备案试点申报书》、《江苏省众创社区建设方案》(见附件1)。
2、各县(市、区)科技局及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提请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的申请文件。
3、各设区市科技局提请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的推荐函。
4、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2)。
第四批江苏省众创社区备案试点的申报组织工作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统筹负责。
1、有关申报单位按照《实施意见》及本通知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或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
2、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及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对照《实施意见》中众创社区建设要求,择优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并出具申请文件,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县(市、区)科技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需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
3、各设区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出具推荐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高新处 张 迪 025-83379768
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康亚飞 025-83232116
邮箱:jscxcy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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