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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关于受理2024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租金补贴及“里程碑”发展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量:52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29/2024-06-14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受理2024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租金补贴及“里程碑”发展奖励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东科〔2022〕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租金补贴及“里程碑”发展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培育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

  申请人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 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租金补贴和“里程碑”发展奖励申请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

  (二)网上审查

  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21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科技局业务科室于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线上审核。

  (三)提交书面材料

  通过审核受理的申请人打印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以A4规格打印并胶装),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镇街(园区)主管部门收集、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7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窗口。


  

    三、有关说明与要求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辖区内入库培育企业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报送到市科技局。

  (二)申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申请资料递交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申请表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

  (三)申请企业请严格按照《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核对自身扶持对象条件,未满足扶持条件时间段的补助申请将予以核减。

  (四)申请企业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引进智力管理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何明轩

  联系电话:22831346

  (二)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三区

  联系人:谢凤娟

  联系电话:22835972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引智科 黄志钧、何明轩;联系电话:22831346)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