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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24年南京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 浏览量:45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2-06/2024-03-20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4年南京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

  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是促进农业科技与农业产业紧密融合的重要纽带,是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也是体现农业关键技术需求和展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窗口,更是推进乡村振兴、带动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根据《高水平建设都市现代农业三年行动方案》(宁委办发〔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入库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4年南京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重点支持南京农业科技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一区一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及园区企业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等。


  二、申报条件

  南京农业科技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按照《2024年南京市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一)执行;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一区一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及园区企业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等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南京市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1、园镇一体的国家级园区平台,可由园区管委会授权镇农业主管部门申报与实施。

  2、高校院所协商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主体配套资金控制在财政扶持资金的30%以内,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高校院所技术协作费、专家市内交通误餐费、创新投入品(易耗品)购置、合作高校院所安排主体到国内同类型先进企业考察学习的差旅费等非固定资产支出。各区不得擅自增加农企(民)负担,损害农业创新体系构建。

  3、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扶持资金调整为每个不超过150万元。


  三、具体要求

  1、此次申报不限于储备项目单位,不在储备项目清单中的项目,要先行上报《2024年市级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情况表》。近三年,存在主动放弃或被终止产学研合作项目(含验收不合格项目)实施的高校院所项目负责人,以及合作的农业经营主体(含同一法人代表主体),不得申报及参加项目技术团队。

  2、单个农业经营主体、高校院所专家只能参加本年度一类科技项目申报(或合作)。往年(超过1年)由高校院所主报的创新项目合作主体,获得专利等科技成果已实现产业化,且基本符合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优先入库。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0日。3月20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将完整的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一、二)正本1份及PDF件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4、4月20日前,由各区局科教分管领导召集,组织局相关科室、事业站所、镇(街)农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少于5人),召开项目专题答辩会,对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协同示范点选择及应用成果、成果转化方式、技术路径、团队成员匹配、项目重叠性、资金来源及用途、绩效目标能否完成等情况进行质询评估,淘汰华而不实、不切实际、风险大、无法实施或绩效差的项目。

  5、4月底前,对符合条件且风险系数低的项目进行实施方案(附件3)编制辅导。经现场核实,按相关数量要求目标,行文向市推荐。申报书正本及PDF件随文报市,邮箱:njkjc@126.com 。

  市级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已列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四抓四比”考核任务,是加分项,各区、镇街务必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六合区和高淳区要按照政策,挖掘潜力,积极组织,应报尽报。


  联系方式:

  附件1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朱亚楠,025-68786037

  附件2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王  祥,025-68786038

  江北新区经发局      陈润乔  025-58573606

  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刘良峰  025-68173952

  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陈地科  025-58888780

  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戴  明  025-57120930

  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贺  香  025-57206210

  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梁玉全  025-68512091

  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王秀梅  025-85579519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