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量:63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04/2023-08-25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199号,附件1)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政法〔2023〕93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2)的要求,现将组织企业申报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

  请各地工信部门根据工信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对照《办法》条件,从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近年来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成效明显、在国内同行业中优势突出的企业申报。


  二、关于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请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镇江市、昆山市工信局按照复核工作要求,组织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等10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附件3)参加复核工作。复核材料填报方式、报送时间等要求与申报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一致。


  三、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参加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是引导企业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设计能力的重要手段。请各地高度重视,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对申报材料、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我省申报推荐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申报推荐和复核初审等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流程时序

  1、各地初审推荐。8月20日前,各地组织申报和初审,行文报送推荐企业名单及汇总表(附件4)、企业线下填报的国家级中心认定(复核)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光盘);

  2、企业网上填报。8月25日前,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给予通过评审的相关企业分配网上申报账号(账号另行发放)。申报主体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在线填报所需信息,填写的内容和材料格式应符合《办法》要求。申请认定企业在线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复核企业在线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并分别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技术咨询:010-68207157/18611972722);

  3、在线打印报送。8月28日前,我厅进行网上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在线打印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后,及时报送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

  联系人:任清清,电话:025-69652685,邮箱:jsgxtscfwyc@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省工信厅,邮编:210016。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