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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现2023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入库奖励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3〕95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入库奖励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入选项目库但未列入资金计划项目共计112个(附件1),可申请兑现2023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入库奖励。
二、申请兑现入库奖励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23年7月5日前登陆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选择对应项目申报,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上传资料,资料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要求,按规定及时提交至项目单位纳税所在区工信部门初审。并于7月7日前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拨付请示(附件2)、项目承诺书(附件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4)等带水印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交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报送的材料后,对申请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项目推荐表(附件5)经本单位审定后,于7月10日前正式行文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企业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区工信部门登陆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提交初审通过的项目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
四、根据《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题一至五,由企业自主选择一个专题申报”及其他相关规定,申请兑现入库奖励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其他专题(专项)的市财政资金支持。
特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8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2159945、2213921、2139892;区工信部门联系电话:香洲区2516568,金湾区7263281,斗门区2782069, 高新区3633303,鹤洲新区筹备组8938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