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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宝安区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浏览量:89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9-15/2022-09-28
  • 项目类型 :
      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宝安区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现启动宝安区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上年度获批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请单位为与院士(专家)联合建立院士工作站的企业。

  3.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为经深圳市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

  4.申报第二笔奖励的,申请单位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第三年运行良好且经市评估优秀。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度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奖励”,根据要求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系统正式申报时间:2022年9月15日—9月28日,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7880232;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六、声明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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