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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浏览量:236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5-13/2021-07-01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通知

宁知〔2021〕18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财政局、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科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市委《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精神,我局决定组织2021年度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共有三项:

  (一)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该项目面向在南京市内具有一定规模、运营良好的电子商务平台。本年度计划遴选3-6家。

  (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

  该项目针对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结案的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纠纷案件。支持遭遇国外政府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发起调查或在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胜诉的我市企业。重点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以及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发展方向的企业,名额不限。

  (三)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基地项目

  该项目面向在南京市内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大影响力,能够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实践平台的单位。本年度计划遴选1-2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单位应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且根据申报项目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1.电子商务平台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2.电子商务平台以销售工业制品等产品为主,特别以销售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服装、鞋帽、玩具、文具等易发生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产品为主,以旅游、餐饮、服务等为主的平台不予支持。

  3.所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具有一定知名度,2020年度网络交易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度处理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线索100件以上或向本地司法、行政部门移送知识产权假冒、侵权纠纷线索2件以上。

  (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

  1.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在应对国外政府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发起调查或海内外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胜诉。

  2.申报该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限于商标、专利和地理标志类纠纷。

  (三)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基地项目

  1.有专门团队和工作人员指导实习者或志愿者从事知识产权实践活动和技能培训。

  2.有可供实践的实体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有较齐全的实践设施及相关设备等。

  3.制定有明确可行的实践规划,设计合理的实践流程。

  4.能主动接纳一定数量的在校大学生、志愿者或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人员到其实践场所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实践活动,并为实践人员提供必备的办公条件。

  5.在市内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大影响力,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较高的管理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工作有特色。

  上述三类项目,优先支持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或认证的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1-3),按材料清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书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应当遵守《信用承诺书》(附件4)相关要求,在项目申报、立项及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确认成为项目承担单位后,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二)申报材料按属地逐级上报。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对申报单位资质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需签署意见。附件5和附件6由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填报,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并分别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和市财政局企业处。

  (三)申报书拟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切合实际。经费预算要以项目任务为依据,按照项目任务合理预算费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作为工资发放或占为他用。

  (四)申报工作应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和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基地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申报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公开发布。2021年度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通知和项目评分表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各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从《南京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58.208.60.213:8081/nbsgd/jsip_pms/main/login.html)报送相关材料,同时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和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提交所属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报送地址: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806室。

  联系人:夏云聪,电话:15715156158

  邮箱: 277489652@qq.com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3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1-09-09 | 资助企业数:
​关于2021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拟承担单位公示